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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原矿出口限制最终方案逐渐明朗

    4月18日下午,彭博社消息称,印尼计划从5月起禁止包括红土镍矿、铝土矿等未加工的原矿出口。印尼能源与矿业部矿产与能源局局长称,如果矿业公司没有加工计划,将被禁止出口矿石,对于在印尼本地处理矿石的生产商给予免税优惠。他表示,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已经收到17家公司的建厂计划,这些公司可继续出口原矿,但需要缴纳一定的税。
  
   自2月以来,市场就不断传出关于印尼禁止原矿出口的消息,消息所含细节出入较大,难以得出确切结论,镍矿开采商、贸易商,镍生铁生产商对未来前景颇感困惑。近日已有部分厂家、商家因未来政策不明,决策困难,不得不暂时放弃公司运营。由于印尼在全球镍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其原矿出口政策进行梳理,并尽快作出其最可能执行方案的判断,显得尤为重要。
  
    印尼原矿出口限制说法不一,消息混乱
  
   今年2月,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签署部长级法令,明确于2014年开始执行2009年新矿业法案关于禁止镍等原矿出口的规定。
  
   其后,又有传闻称原矿出口禁令提前至今年5月初执行。另有信息称,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对其出口禁令作出具体解释:1.所有当地矿主必须提交后期冶炼厂建设计划书,不能提交者,将于5月6日禁止原矿出口;2.持有开采证并有过矿出口记录的矿主,给予2年的缓和期来执行最终的建厂计划,即2014年1月;3.持有开采证并已在执行开采工作的矿主,给予3年的缓和期来执行最终的建厂计划,即2015年1月;4.持有开采证并已在计划开采的矿主,给予4年的缓和期来执行最终的建厂计划,即2016年1月。
  
   4月5日媒体称,印尼计划2012年对煤炭和基本金属征收25%的出口关税,并计划2013年将该税率提高至50%,具体征收时间,尚无确切说法。
  
   此后,有传闻称,矿主被要求在4月25日禁止进入港口装卸。其后,又有矿主得到的通知,用于运输低镍矿的运输船,已经被要求在4月20日之后禁止进入港口装卸,比之前要求的日期4月25日提前了5天。
  
   4月11日有报导称,印尼矿业协会反对执行5月初禁止原矿出口,已经将印尼能源矿业部诉讼至最高法院。同时还有报导称,印尼各省级官员已经聚集在一起,商讨共同应对出口禁令。
  
    印尼在全球镍产业链中的地位
  
    印尼是世界级镍资源大国,已探明红土镍矿资源储量320万吨,占全球探明镍资源的4.6%,储量基础1500万吨。印尼红土镍矿主要分布在基性和超基性岩体风化壳中,平均矿石品位1.5-2.5%,矿带主要分布在中苏拉威西、哈尔马赫拉、奥比、格贝、瓦伊格奥群岛,以及巴布亚的鸟头半岛与塔纳梅拉地区。其中比较大型的镍矿有,苏拉威西岛东南部的波马拉镍矿区资源量126万吨,品位2.3-3.3%;Soroako镍矿区资源量224万吨,品位1.4-1.9%;Halmahera镍矿区拥有资源量279万吨,平均品位1.39%。国内冶炼能力有限,除供应PT Inco、Antam等少数公司的冶炼项目以外,印尼开采的红土镍矿大部分用于出口。
  
   2011年印尼红土镍矿砂出口量为3800万吨,占全球初级镍供应的16%左右。其中2570万吨印尼红土镍矿砂被运往中国,占中国进口镍矿总量的53%左右。粗略计算,运往中国的镍矿砂所含镍金属量超过15万吨,该部分镍矿基本全部用于镍生铁的生产。2011年中国生产镍生铁金属量在26万吨左右,占中国原镍供应的一半以上。由此可判断,在印尼国内现有生产条件下,完全禁止原矿出口,对全球镍产业链造成的冲击将是巨大的;对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镍生铁行业造成的打击将是致命的。 

   完全禁止原矿出口,在执行上难度很大
  

    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后,我们认为印尼完全禁止原矿出口的难度非常大。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完全禁止原矿出口将对印尼国民经济造成较大冲击
  
    印尼是矿产资源大国,根据相关数据,矿产出口占印尼国民经济比重在11%左右。基础设施落后,短期内想在印尼国内消化现在用于出口的原矿基本是不可能的。我们了解到,对于多数公司来说,印尼投资冶炼厂,必须要先自建发电厂。另外,大型冶炼厂从计划到正式投产也需要较长时间,是两三年内无法完成的。如果完全停止开采用于出口的原矿,将造成不少企业破产,大量失业,从而对印尼国民经济及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2.印尼国内不同利益主体分歧较大
  
    印尼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内具有较重话语权。根据2009年新的矿业法案,印尼矿业权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完全禁止原矿出口,势必会不同程度地损及地方政府利益,造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歧,令其执行难度加大。有媒体报导,印尼省级官员近期正在商讨应对方案。
  
    各类涉矿企业与政府分歧大。印尼某矿业公司表示,5月6日禁止矿石出口等同于扼杀印尼镍行业。不少印尼镍矿商认为,征收镍矿出口税,或者设置出口配额,更容易被接受。有报导称,针对原矿出口禁令,代表印尼矿业民间利益的印尼矿业协会已与能源与矿产资源部诉诸法律。
  
    原矿出口限制最终执行方案渐趋明朗
  
    4月18日,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局级官员的表态,让我们认为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内部对政策或已有较大松动。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热议与争论,虽然出口限制仍需最终确定,但我们倾向于认为其执行方案已渐趋明朗。我们重申此前的观点,5月6日就开始完全禁止原矿出口可能性很小,征税、有选择性的出口或实施配额更具可行性。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不同资质类型的矿商,给予不同的对待。具体征收税率, 15%还是25%,意见仍不一,尚需进一步确定。
  
    印尼原矿出口设限带来的启示
  
    中国等新兴市场需求强劲,资源类大宗商品已持续了近十年的牛市,各资源国的开采力度也在明显加强。自然资源的稀缺禀赋,决定了大规模开采是不可持续的,对其进行保护是种必然。资源稀缺观念逐渐深入,资源国对资源的利益诉求也在上升。在2011年矿业与金属业主要战略商业风险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将资源民族主义列为首位,该风险在2010年位居第四。资源民族主义的抬头表明政府对矿业行业的利益诉求在上升,资源国通过税收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增加其政府所得。
  
    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印尼对原矿出口设限都将增加中国镍生铁厂商获取资源的难度,不同程度的抬高其生产成本,走出国内,进行海外投资,不断积累国际矿业经验,应成为中国镍企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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