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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7个露天煤矿采矿用地被批为改革范围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煤炭集团荣恒煤矿、乌兰煤矿等7个露天煤矿采矿用地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改革试点范围,这标志着鄂尔多斯市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本次改革试点申请范围用地总面积2430.16公顷,其中,农用地1867.7公顷(含耕地95.08公顷)、建设用地145.02公顷、未利用地417.44公顷。试点分4个规划期实施,每个规划期包括采矿及完成复垦5年。复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将复垦后土地归还当地农民。
  试点的实施,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试点范围内采矿作业完成后,采矿企业将认真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农业用地将全部恢复原土地用途,对占用的耕地按照规定标准及时恢复为耕地,及时交还当地农民生产耕作。试点的实施,统筹兼顾了国家、地方、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同时将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试点实施后,采矿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采矿用地合同,以临时用地方式对被占地农民予以补偿,企业用地成本将大幅降低,用地审批周期也会大大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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