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中,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列入改扩建的矿井等将成为重点对象。整治重点包括煤矿兼并重组后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在建矿井和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情况;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等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特别是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关闭计划的矿井的关闭到位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针对改造建设矿井,将重点督查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或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现象;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情况;施工顺序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多头多面施工现象;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
据悉,整治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矿井,将实施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以及不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六证”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记者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