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煤大区要拿回煤炭定价话语权
就在山西省政府将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升级为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不久,内蒙古也开始运作成立大型煤炭交易中心。两地竞相构建交易中心的目的集中在煤炭定价的话语权争夺上。
产煤大区在煤炭价格的定价过程中没有话语权,缺乏集中的销售市场令内蒙古产生很大触动,随后对外高调宣称:内蒙古要把煤炭的销售市场抓到自己手上。
之后,内蒙古有关部门一直在为建设一个自治区级的煤炭交易中心做调研,2010年年末,内蒙古相关政府官员赴东北考察的过程中,发现大连这个港口城市集中储存和营运煤炭的盈利模式非常值得借鉴。从此,内蒙古更加强化了构建煤炭交易市场的决心。
内蒙古发改委能源处后来专门撰写了一个报告,报告中提到:辽宁大连本地并没有煤炭资源,却通过建设完备的煤炭交易中心吸引内蒙古东部煤炭进入,重新掌握了定价权,实现了可观的煤炭交易税收。
内蒙古是产煤大区,因为缺少市场交易市场,推动煤炭产业发展的动力明显不足。为了加强煤炭产地的产、供、销管理,内蒙古最终决定在鄂尔多斯市规划建设一家自治区级没有市场交易中心,承担内蒙古全国煤炭交易的重任。
这个中心覆盖内蒙古、辐射全国、影响世界,不仅是交易中心,而且是价格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融资中心和物流中心,从而逐步培育发展煤炭中远期交易。
事实上,煤炭流通体制的改革有着关乎内蒙古整体煤炭效能的重要性。长期以来,“挖煤”的高度分散和“卖煤”主体的多元化,使内蒙古煤炭流通体制弊端丛生,内蒙古煤炭利益流失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内蒙古着手筹建大型煤炭交易市场。
煤炭交易中心就像一个功能齐备的“菜市场”
2012年2月底,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进入技术调试阶段,为试营业作准备。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贾副总经理告诉《北方周末报》,目前内蒙古当地的煤价尽管受市场供需状况左右,但由港口价减去各种成本之后倒推出来的价格常常出现,煤炭定价话语权由其它省份掌握,且大量的税收旁落。
贾副总经理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现阶段,鄂尔多斯市的煤炭销售情况就如同菜贩子在马路上卖菜一样,各卖各的,没有进入统一的市场和价格,事实上,煤炭交易中心就好像一个功能齐备的“菜市场”,进场交易可以规避价格的风险,是政府提升煤炭产业链管理的重要抓手。
来自鄂尔多斯市政府的一份“煤炭交易中心组建分析与方案”中提到:煤炭处于社会生产环节链的最上游,因此,煤炭的生产供给水平和定价,直接决定着下游产业链产品的价格,煤炭的产运销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震荡波及效应。然而,当前市场反映的不仅仅是一种简单商品的所有权让渡,而是在这表象上似乎平等的让渡关系背后所隐含的各行为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在这种架构关系下,市场机制的作用由于部门、行业和区域之间的利益牵扯而得不到发挥,价格很难被市场调控。
对买方市场而言,弱势整体出现在这个下游链上,买煤需要全额打款才能运煤,并且如果煤价上涨了之后,原来交的货款就拉不走原订数量的煤。而在卖方市场,处于强势地位,价格信息不透明,如果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买卖双方联合起来可以抗争风险。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一半以上的原煤销售到区外,提升话语权需要完备的市场体系。在贾副总经理看来,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市场,就不会建立起完善的价格机制,因为市场的核心功能通过竞争确定价格并实现交易,并以价格信号引导供需平衡,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他解释,谁在市场交易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目前就鄂尔多斯而言,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已跃升至全国前列,但煤炭价格仍然受制于人,一旦出现供需不平衡,煤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鄂尔多斯当地无法遏制。
鄂尔多斯煤炭局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当前国家除了对优质动力煤市场适当干预外,其它煤种均进入全面放开销售阶段。该市煤炭市场交易存在种种缺陷,煤炭交易依然采用“一对一”的企业定价模式,没有“多对多”的公共议价平台,同时煤炭交易分散,交易环节较多,交易效率过低,煤炭从坑口到用户价格往往翻番。
长期以来,内蒙古煤炭销售领域的部门分割、地区分割、条块分割以及政企不分,管理与销售不分,出口与内销不分的营销体制,造成了煤炭销售多头对外、恶性竞争的状况,内蒙古的地方利益严重流失。
由于中国至今没有指导意义的国家煤炭价格,煤炭价格波动较大,煤炭市场体系的构建已成当务之急,而建设区域性的大型煤炭交易中心能够很好对接市场与企业,可以极大地提高资金流、物流的集聚,使煤炭产业直接带动相关运输、仓储、装卸等服务业发展,促使信息、中介和金融结算的兴起。
据了解,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交易中心拟报请政府给予支持,包括平衡与汇总年度煤炭铁路运力计划,提报月度煤炭请车计划等。
困难重重
有数据显示,鄂尔多斯市每年有近6000万吨的煤炭税费在白白流失,如果按现在吨煤150元税费计算,这个数字至少在90亿元。
一方面是煤炭税费由于煤炭销售多头对外在流失,另一方面,众多的煤炭企业不愿选择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对此,3月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府下发(2012)15号文件“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炭交易与物流产业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促进煤炭交易市场的快速启动。
“通知”说,尽快建设煤炭交易中心,有利于改善煤炭流通秩序,完善监管体制,逐步形成鄂尔多斯市煤炭价格指数,改变以往港口价决定或抑制坑口价的格局,掌握煤炭市场主动权、定价权和话语权,构建坑口价左右港口价的发展战略。
依照“通知”所列细节,鄂尔多斯市构建煤炭交易中心主旨在于推进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建设,为内蒙古煤炭交易树立科学交易的范本。
“通知”规划,到2015年,鄂尔多斯要建成1个年产值超500亿元的煤炭产业园、1个年营业额超500亿元的煤炭物流产业集团和1个年交易额超500亿元的煤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鄂尔多斯市每年新增税费收入100亿元以上。
按照规划,鄂尔多斯市即将组建的煤炭物流集团,将整合当地煤炭供应链上下游资源,集团将在该市所属的东胜区、达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和杭锦旗各成立一个子公司,在准格尔旗东、中、西部各成立一个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成立2个子公司,各公司属地纳税、独立经营。
“通知"称,待条件成熟后,物流集团逐步在金津冀、华东、华中等主要煤炭集散地设立子公司,在煤炭进出口口岸设立国际贸易物流子公司。
同时,借势与呼和浩特铁路局进行战略合作,采取国有资本参股、社会资本参与的办法,与呼和浩特铁路局多种经营公司合资成立鄂尔多斯煤炭铁路运销公司,争取铁路运力。
在“通知”的保障措施中还特别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市内无坑口铁路的地方煤炭企业年度煤炭产量超出其煤矿设计产能90%的部分,要全部进入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线挂牌或竞价交易。到2013年,全市煤炭企业煤炭产品(除坑口铁路外运部分)要全部进入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挂牌或竞价交易。”
按照“通知”要求,从2015年起,鄂尔多斯市所有的煤炭产能都必须进入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坚决杜绝原煤类产品直接出市销售。这个“通知”被认为是内蒙古煤炭定制化加工、标准化销售、品牌化营销、网络化交易、金融化衍生的一个样本。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此次提出构建煤炭交易中心的设想事实上与山西等产煤大省如出一辙。
就在“通知”下发不久,鄂尔多斯市当地几家大型民营煤炭企业集团对通知内容反映不一,有的煤炭集团反映,“通知”在起草前期并没有征求煤炭企业的意见,他们认为构建统一的煤炭交易中心会形成新的垄断,会引发更大的供需矛盾。
交易中心被赋予了过重的行政权力,因为只要你想把煤炭运出山西或内蒙古,就必须先到交易中心办理各项手续,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资源垄断。
一个争议的焦点是鄂儿多斯市组建煤炭交易中心的主体是以鄂尔多斯市煤炭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主,采取市与旗区国有资本参与、吸纳社会资本入股的办法,组建鄂尔多斯市煤炭物流产业集团。
这种政府主导下的行政干预,对培育新型煤炭交易市场带来诸多弊端。内蒙古汇能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成立交易中心,构建物流集团有违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煤炭企业、用户和养车车主的利益会被重新划分。
据了解,满世集团拥有物流公司,有一千多辆车,物流自我管理,产出的煤到集装站再到港口,手里有长期供销经营合同订单,从来不用为价格和运煤发愁。
来自煤企的意见相对一致,他们认为方拿回煤炭定价话语权与建设交易中心和物流集团是两回事,目前,各大煤炭企业都有自己的长期销售用户及销售渠道,都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成立一个物流集团就又多了一个中间环节,中间环节多了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当然企业的利润会相应的减少。
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戚在成向外界表示,内蒙古一直强力推动建立区级的煤炭交易中心,以前鄂尔多斯有一个煤炭交易场所,尽管硬件条件不错,但没有交易量。他说,煤炭与其它大宗交易商品性质相比是有特殊性的,煤炭供需双方一般是几十年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酒桌上能谈下来的合同如果拿到交易场所去谈,转变观念和习惯很难。现在煤炭交易中心也尝试拉拢一些煤企大客户,但人家反映说我们进去干什么?上门买煤的排队都要排很长。现在煤炭交易中心还找不到吸引交易者进场的办法。当下吸引中小煤企可能比较现实,中小煤矿产能在内蒙古大约有5亿吨,但是资金安全很重要,提高交易兑现率是吸引中小煤企的关键。
事实上,内蒙古煤炭能源结构存在特殊性,煤炭资源集中度非常高,交易流通模式主要依靠长期合同,期货70%为长期合同,煤炭现货交易只占15%,另外15%是煤电一体化和煤化工化一体化经营内部购销。
作为交易中心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提供公平客观的交易价格指数,煤炭交易市场不能单纯考虑盈利,更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否则就会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