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4月底,山西开工建设各类矿井694座,其中重组整合矿井663座。全省累计综合竣工验收矿井59座,新增生产能力7650万吨/年。今年全省计划建成投产重组整合保留技改矿井100座,新增煤炭产能1亿吨。
目前,山西已投产和在建的千万吨级特大型矿井有10个以上,全国为37个。山西同煤塔山、晋煤寺河、平朔井工一矿等千万吨级现代化矿井成为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排头兵。2011年,山西煤炭产量8.72亿吨,其中出省销量5.81亿吨。今后4年内,山西煤炭总产量将控制在10亿吨。
此外,为提高办矿水平,今后山西将对煤矿办矿主体企业实施“等级管理”,企业经过整改后仍达不到最低等级将被取消办矿资格。今后山西新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20万吨/年。
山西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后,矿井数量由2600座压减到1053座,办矿企业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管理水平,山西将依照办矿企业规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百万吨死亡率等10多项条件,按照特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5个级别对其进行管理。
从5月底开始,山西将在3个月内对办矿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管理级别较高的办矿企业在配置接替资源等方面将获得优先支持。级别实施动态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依据企业管理水平对其实行升级或降级。首次被评定为无等级的企业,如果整改后下年度仍达不到丁级标准,将被取消办矿资格,其所属煤矿的生产、建设、经营活动将被停止。
新开办煤矿企业必须符合等级管理的丁级标准,否则企业所属煤矿不得开工建设。今后,山西新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20万吨/年。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严禁随意增大矿井生产能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