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厅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山西计划建成投产100座重组整合保留技改矿井,新增煤炭产能1亿吨。
到今年4月底,山西开工建设各类矿井694座,其中重组整合矿井663座。全省累计综合竣工验收矿井59座,新增生产能力7650万吨/年。
郭金刚表示, “十一五”期间,同煤集团联合大唐、国电、山西国际电力等电力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煤电联营,建成了4座坑口电厂,电力装机达到385万千瓦,并且全部实现盈利。同煤自身耗煤产业主要有电力产业7000万吨和煤化工产业的3000万吨的用煤量。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告诉记者:“山西煤炭运输最大压力是无效运输。不少商品煤从坑口出来只经过简单的排干、洗选,运输过程中粉灰很高,不仅电厂煤质得不到保障,还增加了运输成本,而煤炭就地转化后电力运输比煤炭运输更经济。”
据媒体报道,今年山西省将努力推进煤炭就地消化,力争实现60%的新增煤炭产量就地加工转化。
看中的是经济效益
201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煤炭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方案严格煤炭生产行业准入。其中,要求新上煤炭生产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转化项目,以及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配套项目;煤炭转化项目原煤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50%以上。
目前,内蒙古煤炭就地转化水平还很低,其中全国第一产煤大市鄂尔多斯煤炭就地转化率只有10%左右,煤炭深加工潜力巨大。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任梁铁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内蒙古煤炭探明储量7000多亿吨、占全国第一位,年产煤近10亿吨、占全国1/4以上。“简单地卖煤,对地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如果我们能将大量煤炭就地转化,不光可以节约大量费用,还能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避免资源浪费,也能为国家能源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对此,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李廷对记者表示,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水平,“限制”煤炭外运应该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继续做好存量煤炭资源外运,满足资源调入地区目前既有煤炭需求;另一个是煤炭就地转化,发展煤炭深加工要严格依据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来进行。
站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就能很容易理解产煤省区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水平,“限制”煤炭资源直接外流的合理性。毕竟发展地方经济不能仅仅依靠挖煤,单纯靠卖资源的经济发展路子注定不可持续。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水平,应该是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顺势之举。
去年10月21日,新疆正式出台实施《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暂行)》,以防煤炭企业“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行为。
根据规定,新疆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将按“以项目配资源”原则并注重项目实际投入与转化。即,申请用于煤电、煤化工等的煤炭开发项目的就地转化率须达到60%以上。
煤炭产地之所以热衷煤炭就地转化,看中的是产业链延伸带来的经济效益。
5月13日,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与新疆-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二通道工程在新疆举行开工仪式。该工程将新疆哈密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成电力输送到华中地区。新疆煤炭就地转化为电力后,每年可外送电量1650亿千瓦时,利用煤炭8000万吨。与运煤相比,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资源附加值更高,可直接拉动投资达3000 亿元,可提高新疆GDP约1.5个百分点,增加就业岗位6万个,间接可解决30万人的就业,增加地方政府税收超过20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