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焦炭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3年3月19日到期,成员国内企业须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3个月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27040019下。 2006年12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焦炭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3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