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际资讯>发改委将推煤矿区新规 大型规划须征求公众意见

发改委将推煤矿区新规 大型规划须征求公众意见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规范国内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国家发改委即将实施新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规划处处长夏兴表示,作为国家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项目前期开展准备工作的基本依据,2004年版本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式的要求。

  夏兴:各地发改委在重复地修编《矿区总体规划》。矿区的地质勘探面积过大,勘探程度不够。矿业权设置比较混乱,特别是现在井田的划分不太规范,小矿多了,对环境的污染也是比较大的。这次就特别提出一个矿区就一个主体。

  新规定将之前规划中小型矿区的规模从200万吨/年提高到300万吨/年。新增了对矿区开采的必要性和矿区发展对地方经济的作用进行前瞻性分析以及矿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等情况的分析等条款。

  新规定特别指出,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矿区,省级发改委在报批矿区总体规划前,应当征求公众意见。

  夏兴:煤炭资源到底归谁呢?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矛盾,特别是县市政府和省政府之间的分歧现在还是比较大的。像这种分歧比较大的,那我们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也不是说你省政府说了就定的。

  总的看来,新《规定》在避免擅自短期扩大规模,加强资源保护和煤炭行业的集约型发展上有了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新规定还明确,对违反矿区总体规划,擅自从事煤矿建设、生产的,由省级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CPI创29个月新低 “稳增长”要求显得更为迫切

上一篇:新兴市场信贷快速扩张的代价逐渐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