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此次出台的煤矿安全质量新标准,将考核专业从8个扩展到11个,且首次纳入了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等3个专业,同时还将安全教育培训、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纳入安全管理、地面设施专业,实现了安全质量标准从井下到地面、再到职业卫生健康等内容的拓展。
“新规”标准更高,要求更细,可操作性更强。如:采煤专业按照采煤工艺分为8种采煤专业标准,比国家明确提出的3种方式多出了5种,并细化了每一种采煤工艺标准;“一通三防”专业标准按照煤矿井型大小,对不同规模的大中型矿井的机构设置中人数数量提出了不同要求;掘进专业标准按照不同支护形式,制定了6种巷道支护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为加快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山西省还出台了配套的达标奖惩机制:对年度内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矿井进行命名表彰,对达到一级标准化的矿井,加大奖励力度,奖励额度为50万元至100万元。此类矿井必须满足连续3年(含3年)以上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采煤工作面实现数字化控制等硬性条件,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矿井。
同时,对在年度考核评级中未达到规划等级目标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达不到标准化三级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达不到三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