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北煤电刘桥一矿两名员工正在检测支柱压力情况吴辉/摄
安全生产月期间,记者深入煤矿一线走访,发现“安全第一”的理念已经深植安徽煤矿企业,他们提出“一年12个月,月月都是安全生产月,一年365天,天天都是安全生产天”,在安全管理上的做法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矿矿长已经把事故作为让自己“丢面子、丢票子、丢帽子”的大事来抓,矿工已经基本从切身生命安全出发,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十年成效有目共睹
在安徽省煤炭行业管理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副省长黄海嵩总结说,从2000年到2011年,安徽省煤炭行业实现了“四个减少、四个提高”:
一是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煤炭生产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全省煤矿数量由2000年的957对减少到2011年底的155对,矿井数量减少了83.8%,煤炭生产能力由5557万吨增加到了1.58亿吨,产能增长了1.85倍;单井生产能力由5.8万吨增加到102.2万吨,提高16.6倍。
二是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0年的93起、死亡131人,减少到2011年的31起、死亡40人,有效地遏制了煤矿重特大事故。煤炭产量由2000年的4783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1.37亿吨,产量增长了1.86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过去的2.74下降到了2011年的0.292,下降了89.3%。
三是用工数量大幅度减少,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平均工资大幅度提高。劳动用工由2000年的32.6万人减少到2011年的22.9万人,减少29.8%;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人均年产原煤由2000年的147吨增加到2011年的598吨,增长了3.1倍;职工年平均工资由7277元增加到了2011年的68446元,增长了8.4倍。
四是煤炭资源浪费大幅度减少,企业技术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煤炭回采率由2000年的54%提高到了2011年的65%,增长了11%;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由过去的30%提高到了80%;煤矿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别增长了13.4倍和10.4倍,新建瓦斯发电装机8.65万千瓦。
铁面无私严格执法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通过与各地、各部门和各煤炭企业的共同努力,以煤矿安全监察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效地促进了安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据了解,2011年,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办法》;安徽煤监局、安徽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管理规定》、《加强安徽省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治理托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制定了《安徽省停产停建煤矿复产复建监察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通知》等煤矿安全监察制度;配合省编办明确了职业危害监管等部门职责,建立了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