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的是现归属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庆发电厂,7月已随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起,被国家电网划归给了神华集团。
斯瑞达由原重庆发电厂副厂长冯仁礼按照重庆发电厂的意图一手创办。在上世纪90年代诸多三产中,重庆发电厂出资成立集体所有制企业重庆远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了集体股股东,冯仁礼和多位重庆发电厂中高层持股的自然人也在其中。
直到这次重庆发电厂易主,早该按照电力体制改革进行主辅业剥离的三产企业,才真正不再依附电网企业。
本报记者一个多月的调查显示,在煤电油为主的能源王国,更多“黑金”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侯行知在担任重庆市经委副主任期间,接受原九龙电力(600292,股吧)(SH.600292)总经理冯仁礼请托,为九龙电力新股上市提供帮助。1998年至2001年,侯共收受冯仁礼贿赂8万元。冯仁礼儿子冯浩拥有的重庆光前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光前实业),通过侯彧向其父侯行知请托,并加以行贿,在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下称能投集团)下属两矿业公司购销煤炭牟利。
2012年1月4日,光前实业董事长冯浩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冯浩被指控单位行贿罪一案在第五审判庭受审。
根据光前实业工商资料表明,光前实业还和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前身)有着经济上的联系。
背靠能投集团大树
1997年至2000年,冯仁礼为了九龙电力能顺利上市,向侯行知请托并行贿。经重庆市一中院认定,冯仁礼多次请侯行知吃饭,茶余饭后侯行知对行贿之物均笑纳。
这也为8年后,冯仁礼之子冯浩在重庆万盛从事煤炭生意打下伏笔。
2008年,冯浩通过侯彧给侯行知说情,侯行知给能投集团下属企业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和重庆永荣矿业公司打招呼。冯浩如愿在两矿业公司拿到购销合同。将煤炭销售给市内外的发电和钢铁企业后,冯浩也将182.6022万元的利润分成转到了侯彧的账上。
此时,侯行知已从重庆市经委调到能投集团任董事长,能投集团是九龙电力的第二大股东。九龙电力2001年年报显示,采购金额居前五位的燃料供应商里,就有重庆南桐矿务局(重庆南桐矿业公司前身)。
通过行贿购买煤炭之前,冯浩已得到了能投集团前身重庆建设投资公司的帮助。工商档案显示, 1996年6月,从重庆万业物资有限公司办理停薪留职的冯浩和另三位员工彭海峰、陈可、余岷在重庆创办了光前实业,注册资本50万元。冯浩出资44万元,其中包括其一套自有房屋作为出资物并做办公用。
三年后,光前实业的注册资本一下从50万元猛增至1280万元。其中冯浩增资高达1000万元。来自重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表明,包括冯浩在内四个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实际只有50万元分别存进银行。
光前实业的1280万元注册资本中,有1200万由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划拨。
2000年5月22日,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海口办事处给重庆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显示,“其中壹仟万元系冯浩先生委托我司代为投资,其中壹佰伍拾万元系陈可先生委托我司代为投资,其中伍拾万元系余岷先生委托我司代为投资。”
对此表述,上海和华利盛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静认为,重庆建投代为出资,则其与代为出资的股东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代为出资的几位股东应当向重庆建投偿还相应的出资款。且在重庆建投账面上,应有对该几个股东的应收账款记载。双方应有代为出资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件。之后,该几笔代为出资款是否由几位股东归还给重庆建投,重庆建投应有明确的行政文件、法律文件以及财务文件的记载。记者在光前实业随后多年年检和变更材料中,均未再发现关于此笔款项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