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会议要求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这对有意参与新能源产业开发 的 民 营 企 业 而 言 , 是 一 巨 大 利好。
专家指出,煤化工产业的主要产品是新型能源,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需有一定的规模。但是,从市场角度而言,生产规模不一定越大越好,只要有合理的规模,加上科学的管理机制,就会赢得生机,赢得主动。在最能体现规模效益的汽车业,既有年产量几乎达到千万辆的丰田、通用,也有年产仅千余辆的劳斯莱斯和法拉利,化工行业又何尝不是如此?大有大的优势,小有小的长处。特别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可以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并借助资本市场,更容易进行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能够较快地实现产能扩张和结构优化,成功解决产业化和市场化问题。可以预计,在煤化工产业创新方面,民营 企 业 在 市 场 开 拓 和 技 术 商 业 化上,能和大型国有企业形成优势互补。
不得不提到的是,在现实中,民营企业进入煤化工产业的路径并不十分通畅。在一些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和转化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地方的好事,但为了获得煤炭勘探开采的权利,很多民企不得不花费每吨数十元,甚至近百元的“转让费”,人为增高了成本,推高了民营企业进入的门槛。
值得欣慰的是,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进入煤化工这类行业的条件已经大大改善。被勘探确认蕴藏3900亿吨煤炭资源的新疆准东煤田,准东煤化工示范基地的几个煤制气项目即将获得批准,这个项目是15个即将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之一。在准东煤化工示范基地的几个煤制气项目中的业主既有中石化、河南煤业这样的大型 国 企 , 也 有 广 汇 能 源 这 样 的 民企。据了解,这是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以来首个民企介入大型能源项目。
同时,我们也看到很多民营企业 都 意 识 到 技 术 才 是 自 身 发 展 根本,而不是仅仅靠拼规模参与市场竞争。事实上,在资本市场上,同时拥有资源和技术研发实力的企业更受到市场的青睐。拥有煤化工核心技术的企业以及相关服务企业、为煤化工提供工程设计及建设的工程类企业等轻资产类公司,可以获得更高的市场估值。
国信证券一份分析报告指出,“十二五”我国现代煤化工项目实际投资额将达到8500亿元,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现代煤化工装备需求达3800多亿元,是投资受益最大的板块。
随着中央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针对民营企业的人为障碍将会逐步消除。在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的指引下,相信会有更多的民间资本成功介入煤化工产业,更多的民营企业成为新能源产业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