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美国对中国风电产品和光伏企业展开‘双反’调查之后,中国新能源产业面临的一场更为严峻的挑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能源被认为是全球第三次产业革命的核心,而以光伏和风电为代表的中国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快速发展,并在国际市场觅得先机。欧美国家相继对中国新能源展开“双反”,从表面上看是一场国际贸易纠纷,但从深层次分析则是在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中争夺先机的一场战争。
美欧相继对华“双反” 光伏产业生死存亡
7月24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等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按照程序,欧盟将在45天(9月上旬)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这是继美国之后,国际社会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又一次发难。此前,美国商务部相继对中国输美的光伏和风电产品做出“双反”裁定。其中,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249.96%的惩罚性反倾销关税;对中国应用级风电塔筒征收20.85%-72.69%的临时反倾销税和13.74%-26%的临时反补贴税,双反综合税率最高达到98.69%。
“与美国‘双反’相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案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欧盟反倾销案则涵盖了来自中国的全部太阳能产品。以去年产值每瓦系统成本15元人民币计算,总体量高达近万亿人民币,波及范围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海外最大市场。2011年中国海外光伏产品总价值约为358亿美元,欧盟占据60%以上。也就是说,欧盟此次反倾销案将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案金额接近于2011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汽车整车的总金额,将给中欧贸易、政治和经济带来巨大潜在影响。
梁田认为,一旦欧盟此次反倾销立案成立,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首先,欧盟很可能对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导致我国光伏企业失去竞争优势,被迫退出主要市场;其次,光伏骨干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会引发关联企业破产、银行信贷受损、工人失业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其三,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企业遭受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的遏制,将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失去重要支撑;其四,欧盟此番举动将会逼迫我国光伏企业到海外设厂,造成中国实体经济外移。
“这将是有史以来全球案值最大、危及面最广、经济损害最大的贸易保护案。不仅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遭受灭顶之灾,更将直接导致超过3500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人民币的不良贷款风险,超过30-50万人同时失业。”梁田说。
国际贸易战没有赢家 光伏之争受伤的不只是中国
针对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诉讼,以英利为首的中国四大光伏巨头在向商务部提交的《紧急报告》中建议,我国应该采取政府、行业、企业“三位一体”调协联动,制定反制措施。《紧急报告》呼吁,我商务部、财政部、外交部乃至国家更高层领导应迅速与欧盟和相关国家展开磋商和谈判,敦促欧盟放弃立案调查。
国际贸易战没有赢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近日已针对欧盟光伏反倾销作出回应称:“欧盟如果对中国的光伏产品设限,我们认为将不利于欧盟光伏产业的上下游总体发展,不利于欧盟低碳战略的推进,也不利于双方太阳能电池企业的合作,弄不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了解,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早已形成了全球化程度很高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包括欧美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属于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
以光伏为例,欧盟以技术研发、原材料和设备制造等为优势;而中国以规模、制造为优势,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中国光伏产业推动了欧盟和全球相关产业发展,尤其带动了欧盟相关原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及对华出口。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从德国进口多晶硅7.64亿美元,占中国同类产品进口额的20%,进口银浆3.6亿美元,累计从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80亿元的生产设备,推动了欧洲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为欧盟创造了超过30万人就业机会。
中国光伏一旦受到重创,产业链上的欧洲市场也将不能幸免于难。针对这种“伤人一百,自损八十”的反倾销诉讼,欧洲诸多光伏企业的反对立场十分鲜明。继慕尼黑瓦克公司之后,德国贺利氏公司(Heraeus)日前也表态反对欧盟启动对华“双反”调查。该公司董事长海因里希特(Frank Heinricht)指出,采取开征惩罚性关税措施只会引发中方采取相同手段应对,他认为这是“公然破坏自由竞争原则”。
显然,光伏产业贸易战最终将导致“多败俱伤”,这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中国反制须多措并举 争夺新能源产业主动权
“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贸易进口国。针对一些国家挑起的国际贸易争端,中国有条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战。”梁田告诉记者,若此次欧盟对中国光伏反倾销立案成功,中国应该进行“对等反制”,比如可以从欧盟对华出口贸易中选取案值足够大、涉及利益相关方足够多,或者是同等高精尖的产品,进行相应“双反”调查和裁定。
梁田认为,中国在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上的应对之策为光伏等新能源提供了成功范例。当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中国商务部毅然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双反”立案审查。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美国选择了妥协。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认为,从此前美国相继对中国风电产品和光伏企业展开“双反”调查,到此次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诉讼,这不仅是欧盟针对我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发起的战争,更是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各国关于新能源的一场纷争。
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前两次工业革命都是依赖开发化石能源实现的,但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已经造成了日益严峻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而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以清洁、可再生为特点的新能源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对能源结构调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世界多数国家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战略产业,纷纷创新技术、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力争抢占第三次工业革命先机。
据了解,中国风电开发已超过美国,排名全球首位,风电制造业更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光伏目前已占到世界产能的50%以上,并实现了70%设备国有化。风电和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优势的集大成者,已经被定位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处于领先水平的行业。有业内人士指出,欧美打压中国光伏和风电产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遏制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确保欧美在未来战略性产业方面的领先地位。
面对来自欧美等国际市场的制约,光伏和风电等中国新能源产业如何走出困境,史立山认为,首先,要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战,争取国际贸易战中的主动权;其次,要着力培育国内市场,建设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光伏和风电制造产业和服务体系;第三,要加快国内电力体制改革,培育分布式电力市场,最终形成立足国内市场、服务全球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