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要求,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办要求,要立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交通运行安全管理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要着力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
通知还要求,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