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焦化行业贴息资金是为了促进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推进产业升级。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重点焦化企业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大项目和化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贷款形成的利息,由财政按照一定利息标准给予一定额度补贴的资金。其主要来源是从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资金中筹集。
贴息范围主要包括:重点焦化企业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建设大型焦化项目;重点焦化企业转产转型项目、推进焦化化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项目;集中回收利用焦化化产品进行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发展壮大下游产业的项目。焦化行业贴息资金实行先贷款后贴息的原则,贴息标准比照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贴息期限依据贷款期限具体确定。
有关企业可按照山西省产业政策和省市焦化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向项目所在的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省经信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相关项目,并向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省财政厅审核下达年度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