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对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落实监管措施;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要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已关闭矿井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非法违法生产;指导、督促煤炭企业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全面彻底排查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炭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督促、指导煤炭企业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通知指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节日期间停产企业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