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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煤炭不符合环保标准不能入城

     “禁止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煤炭入城,供暖期间,必须保障燃煤质量,加大现场抽查,推进煤炭经营场所搬迁改造……”9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暨煤炭市场整顿推进会,会上四区政府及各主要成员单位就目前各辖区煤炭市场整顿情况进行了汇报。副市长牛向东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记者从当天的会上了解到,近郊四区现有煤炭经营企业56户,批发企业20户,零售企业15户,型煤加工企业21户。按照煤炭经营企业集中整合、上大压小的要求,目前对6家存在环保、税收等问题的煤炭企业进行了取缔。完成16家煤炭经营企业的堆场外迁工作,占目标任务的59%。并与全市73家煤炭经营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依法经营,不销售工业高灰、高硫劣质煤,不向居民销售有烟煤。对120余家煤炭经营户中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与煤炭经营骨干企业进行连锁经营,其中进入兰州辉华煤炭交易市场经营的57家,与兰州蓝洁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联营的34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无证非法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

  燃煤作为污染源,一直是兰州环境治理的核心。

  针对这一现状,我市确定了“一年全面攻坚、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截至8月20日,四城区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有118家、257台、2074蒸吨,占年度总任务的71.99%。

  除了加大对煤炭经营场所的治理和整合外,未来我市还将加大对各大出入口运煤车辆的监管。在全市原有的15个货车限行卡口点,成立由工信委、交警、安监、环保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达不到环保标准的燃煤一律严禁入城,运输过程中产生抛撒滴漏、扬尘等的一律进行处罚。同时运煤车应在交通运管部门取得相应的运营资格,实行备案制度,规范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等信息。

  在环境监测设备建设方面,由省气象局立项城关区分别建设一套风廓线雷达和一套PM2.5监测设备。利用风廓线雷达和PM2.5监测设备的连续监测资料研究我市污染天气的发生机理和预测预报方法,形成城市污染气象灾害的预警机制。预计11月两套设备可投入使用。同时由省气象局支持兰州市气象局建立兰州市气象供暖监测预报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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