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超标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按期实现达标。河北省5个环保重点城市的达标规划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其他设区市的达标规划报河北省环保厅批准后实施。国家和河北省将对达标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省环保厅提出,河北省将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五个统一”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和考核工作,共同防治区域性大气污染。
与此同时,河北省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将煤炭消费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
为严格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全省所有新建涉重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加快医疗废物、污泥无害化处置,确保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河北省还将二恶英污染控制纳入项目环评,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和监督管理。
河北省将建立完善以“环保标志”为核心的在用车监管体系,出台河北省机动车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12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标志核发工作。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按照省环保厅的意见,河北省将建立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各设区市政府要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适时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功能,分别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大气污染信息,减轻大气污染危害,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