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未达标一律停产整改
我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系统暂停休假,贯彻执行“三三”制(即:由各级安监局统筹安排三分之一的力量深入基层检查督查,三分之一的力量负责应急值守,三分之一的力量处理日常事务。),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对凡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治理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是安全生产条件无保障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是主体责任不明确,实行以包代管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是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是不坚持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一律停产整改。
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我省提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以非煤矿山“五查”、“七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处隐患。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级安监局全面检查、设区市安监局抽查、省安监局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能立即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同时,要重点打击整治地下矿山一证多系统、一矿多主体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迟报瞒报重要信息要追究责任
我省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并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和要求,及时如实上报、续报紧急重要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限,对发生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信息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承担紧急信息报告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接听,确保掌握和报送最新情况。
此外,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死亡1人或死亡2人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所在地设区市组织查处或由设区市安委办负责挂牌督办,对一年内连续发生3起死亡1人或1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由设区市负责调查处理,并由省安委办负责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