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们是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关分局的工作人员,到这里来是抽检煤炭质量的,请予以配合。”11月7日9时许,质监城关分局来到排洪南路煤炭销售点进行检查。省质检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抽检,检查组一行走进一家煤炭销售店。一位工作人员拿出检查单,将检查内容逐一进行登记。质监城关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李吉成介绍,这次行动一直要持续到明年3月,主要对煤炭销售点的粉末煤和蜂窝煤进行抽样检查,如果硫分含量高于0.8%,灰分含量大于18%就不符合要求。当天,质监城关分局共对排洪南路的15家煤炭销售点和锅炉房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