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吟指出,能源宪章致力于通过创造开放、非歧视性的能源市场,促进成员国在能源贸易、投资、运输以及技术等方面的互利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国自2001年成为能源宪章观察员以来,通过人员互访、召开研讨会和信息交流等方式,增进了与能源宪章的合作。
吴吟介绍,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始终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政策,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产业体系而努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以年均近6%的能源增长,支撑了国内生产总值近10%的增长,能源自给率保持在90%左右。中国确定了新的五年能源发展目标,到2015年,煤炭消费比重将比2010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特别是非化石能源的比重将相应提高。
吴吟强调,近年来,在欧债危机、西亚北非局势动荡、日本福岛核事故和高油价的影响下,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次会议以“全球能源治理需求和能源宪章潜力”为主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吴吟倡导,一是要建立更为公平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加强能源出口国、过境国和消费国的对话和沟通,促进各方广泛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二是要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倡导全民节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发展智能电网和新能源汽车;高效清洁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三是要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合作,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能源技术推广、合作和转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各国都从中受益。
会议期间,吴吟会见了能源宪章秘书处秘书长鲁斯纳克大使、波兰经济部执行部长卡斯布拉扎克等,就加强中国与有关方面的能源合作交换了意见。(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