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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亟待拓展煤层气抽采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近年来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逐年提高,2011年达到115亿立方米。但是由于我国地面煤层气开采量低,远不及规划水平,使我国煤层气的整体开采和使用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与美国相比,不足其1/4,利用量更不足半。特别是因为技术原因,在煤矿瓦斯总排量中占巨大比例的低浓度和矿井通风瓦斯被空放,成为制约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我国煤层气抽采和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亟待拓展。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2第十二届国际煤层气研讨会获悉,“十二五”期间,更有利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政策可望出台。并且,随着我国在相关利用技术上的相继突破,低浓度和矿井通风瓦斯利用将成为热点,煤层气产业可望获得更快发展。

  我国煤层气抽采量逐年大幅提升但利用不足一半 

  近年来,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逐年大幅提升,由2005年的22.3亿立方米增加到2011年的115亿立方米。2012年上半年,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6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2.8%。其中,地面煤层气抽采13.7亿立方米,利用10.7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50.6亿立方米,利用16.3亿立方米,利用率仅为32.3%,亟待提高。

  截至2011年底,我国累计施工地面井8571口,晋煤、中石油和中联煤层气是地面煤层气抽采利用的主要实施单位;而在2005-2011年的煤矿瓦斯抽采量中,阳泉、晋城和淮南煤业集团占前三甲。

  煤层气(煤矿瓦斯)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化工燃料、民用、发电等几个领域。考虑到我国目前地区输气管网缺失的现实,煤层气(煤矿瓦斯)就地发电上网成首推利用方式。截至2011年底,我国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其中晋城12万千瓦瓦斯电厂是世界上最大的瓦斯发电厂。

  提高地面煤层气抽采量拓展煤层气开发广度 

  通过地面钻井对瓦斯进行开采,称为地面煤层气开采。2011年,我国地面煤层气抽采量为23亿立方米,为当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的20%。2012年上半年,这一比例也仅提升至21.3%。

  “十五”期间,我国规划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30亿-40亿立方米,实际完成地面煤层气开采3000万立方米,完成煤矿瓦斯抽采22亿立方米,未完成规划量。“十一五”期间,我国规划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03亿立方米,其中规划地面煤层气开采量50.2亿立方米,实际完成15亿立方米,完成比例仅为29.9%;规划煤矿瓦斯抽采量52.8亿立方米,实际完成75亿立方米,完成比例为142%。

  “十二五”期间,我国规划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为300亿立方米,其中,规划地面煤层气开采量160亿立方米,规划煤矿瓦斯抽采量140亿立方米。我国亟待大幅提高地面煤层气抽采量,以拓展煤层气开发的广度。

  地面煤层气开采,甲烷浓度大于90%,成分特性和天然气基本一致。这类气体可利用天然气发电设备进行发电或作为民用燃料、化工原料等,利用技术相对简单成熟。目前,世界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主要国家中,实现煤层气商业开发并已形成煤层气工业的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其中,以美国的煤层气产业化经营最成熟,发展速度最快。

  提升低浓度和矿井通风瓦斯利用率拓展煤层气利用深度 

  甲烷浓度在1%-30%之间的煤矿瓦斯,被称为低浓度瓦斯。2010年前,我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对煤矿瓦斯的利用只局限于浓度在30%以上的部分。之后,我国解决了低浓度瓦斯的安全输送和安全利用问题,低浓度瓦斯发电利用发展迅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院长黄盛初认为,以变压吸附提纯后民用和发电、内燃机直接发电、催化氧化气轮机发电为主要方式的低浓度瓦斯利用,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的热点。

  此外,矿井通风瓦斯利用将成为新热点。通过煤矿通风系统排出的瓦斯被称为通风瓦斯,其甲烷浓度低于0.75%,由于浓度太低,利用技术难度大,基本被直接排空。而实际上,煤矿瓦斯总排量的83%都是通风瓦斯,其抽采利用技术的突破,将极大帮助甲烷的利用和减排。据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彬长集团和胜动集团共同研制的“煤矿通风瓦斯氧化装置”,可以对这部分瓦斯进行发电利用,此前世界上也仅有澳大利亚对通风瓦斯进行了利用研究。

  专家认为,通风瓦斯氧化技术工业化还处在初级阶段,商业化难度大。但该项技术被业界称为“节能减排的‘核武器’”,不但能大幅提升煤矿瓦斯的利用率,实现煤矿瓦斯的零排放,还将改变通风瓦斯无法利用、无利可图的历史,并为我国开辟一条节能减排的新路。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瓦斯利用率达到60%以上;民用超过320万户,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这有赖于低浓度和矿井通风瓦斯利用的大幅提升。

  更有利的煤层气抽采利用政策可望出台 

  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30亿元的国债资金专项用于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特别是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给予煤层气抽采补贴0.2元/立方米,地方财政另有0.1元/立方米的补贴;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作为燃料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一样,每千瓦时电补贴0.25元。

  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2020年前免征煤层气勘察和矿业权使用费,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等。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将落实完善煤层气开发扶持政策,研究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补贴标准。据黄盛初透露,中央财政将增加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债资金,由目前的每年30亿元增加到50亿元,煤层气抽采补贴由目前的0.2元/立方米,提高到0.6元/立方米。此外,“十二五”期间可望出台的优惠政策还包括: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加大安全投入的税收支持政策;完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支持煤矿瓦斯利用项目;制定低浓度瓦斯和矿井通风瓦斯利用鼓励政策,提高利用率等。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煤层气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组成3个调研组,分别至山西、辽宁、黑龙江、湖南、江西、四川、贵州、云南和河南等省份进行调研,广泛收集各方面对煤层气(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政策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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