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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煤炭局长等停职 矿长等人被刑拘

新华社昆明12月7日电记者从云南省富源县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开展,目前该县煤炭局局长等8人已被停职,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法人代表陈优龙、矿长张有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7日下午,遇难者家属与煤矿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每个遇难者的赔偿标准为99万元。

据介绍,被停职的8人分别是:富源县煤炭局局长、副局长、安全科长、挂片副科长,富源县安监局局长,黄泥河镇分管煤炭工作副镇长,黄泥河煤炭分局分局长、挂片组长。

5日,上厂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7人遇难,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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