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历来重视队伍建设。在班子建设方面,该局提出“四个坚持”,即坚持理论指导,创造性地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坚持身先士卒,不断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坚持当“伯乐”,收到“用好一个人、带动一班人、影响一批人”的效果。
在素质能力建设方面,该局实行“四法培训”,即思想激励法、正向引导法、培训提升法、自主学习法。近年来,该局监察人员的学历、专业素质显著提升,知识结构明显改善。
在作风建设方面,该局坚持“四字作风”,紧扣煤矿安全监察主题,围绕严格执法“深、严、实、快”的标准,促使执法成效不断提升。
在创新实践方面,该局推行“四个创新”工作法,涵盖工作机制、监察执法、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的各个方面,“九步工作法、十闭合工作机制和十二类要素”监察法,获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创新奖;自由裁量、安全程度评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安全诚信评估等标准和办法在全国推广。
在反腐倡廉方面,该局坚持“三个防控”,从源头、过程和监督检查3个环节强化防控管理,树立执法权威,改善队伍精神风貌,促进辖区安全状况不断好转。
近年来,该局行风评议“满意”率超过98%;3个单位、16人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荣誉称号;山东省煤矿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89起、165人降至2011年的13起、46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1.54降至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