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12月25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作为售电方获签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共计966.54亿千瓦时购电合同。
据公告,公司当日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2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据合同约定,2012年度年合同电量为820.34亿千瓦时。
此外,公司同日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2012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据合同约定,2012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46.20亿千瓦时。
据公告,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自2012年1月1日至本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公司称,预计本合同的签订将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长江电力25日报收6.88元,上涨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