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早在2007年7月,日钢与吉布森山曾签署了长达15年的铁矿石长期供应合同。协议规定,日钢每年采购吉布森山位于Koolan岛的200多万吨铁矿石。但在2008年,日钢因吉布森山矿石品位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等方面的原因,主动暂停履行这份长期合同。吉布森山申请仲裁,认为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才是导致日钢不履行协议的主因,并要求日钢赔偿。
数据显示,以62品位进口矿粉价格为例,2008年3月其现货价格为180美元/吨以上,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同年12月跌破80美元/吨,而那一年平均的长协价格为94.08美元/吨。现货矿价的暴跌,让国内很多钢厂纷纷选择放弃长期协议。
吉布森山在澳大利亚仲裁法庭获得了有利的仲裁裁决,只是在申请执行日钢财产的过程中并未完全获得法院的支持。与此同时,日钢在国内对吉布森山提起了因其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失的侵权之诉。
此后,吉布森山突然主动要求与日钢和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两份新的购货合同并重新建立起了贸易伙伴关系。日钢法律部律师张虎介绍说,2011年日钢与吉布森山和解之后,随即在日照签订了两份铁矿石供应合同,一份是正常品位铁矿石供应合约,供应其开采的铁矿石平均含铁量为60%以上的铁矿石;另一份是被称为“垃圾矿石”的合约,供应吉布森山开采筛选之后品位低很多的铁矿石。
“行业内的通行规则是,铁矿石品位降低0.1%,价格就会相差很大,所以在正常铁矿石交易之外另签了一份‘垃圾矿石’的合约。而日钢之所以进口‘垃圾矿石’是因为其拥有独创的低品位矿石冶炼技术,这也是日钢盈利高于一般钢铁企业的原因之一。”张虎解释说。
上述两份供货合同自今年开始生效,但“垃圾矿石”却始终没有下落,吉布森山只履行了其中一份合同。另一份低品位铁矿石供货合同本应于今年4月开始执行,但由于该合同采用的是固定价格模式,在铁矿石价格高企的上半年,吉布森山将产能部署到能给其带来较高利润的高品位铁矿石生产上,未按照年度供货时间表如期供货给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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