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全宏 见习记者闫书敏)2012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首批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范围。我省有9矿区入选。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经济价值,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种类,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等。这些主要用于钢铁和有色冶炼的优质炼焦煤、用于化工产品的优质无烟煤等煤种,可以说是煤炭中的“国宝”,其资源稀缺性不输稀土。根据《规定》,将对焦煤、无烟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总量控制,新建矿10年内不得提高产能,而且规定资源开发需中方控股,回采率不达标将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此次发改委首批公布的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范围涉及北京、河北、山西等18个省市区,其中我省9家入选矿区分别是:西山(焦煤、肥煤、瘦煤)、汾西(肥煤、焦煤、瘦煤)、霍州(肥煤、焦煤、瘦煤)、霍东(焦煤、瘦煤)、离柳(焦煤、肥煤、瘦煤)、乡宁(肥煤、焦煤、瘦煤)、晋城(无烟煤)、阳泉(无烟煤)、潞安(瘦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