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家企业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莲花冲岔沟煤矿,于2012年6月3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5人。事故原因是19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煤层变厚,瓦斯涌出异常;当班职工采用手镐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查处结果为,给予5人行政处罚罚款19.4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责令煤矿停产整顿6个月,并处罚款145万元。
丽江市宁蒗县簸箕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坑探工程5号探矿井,于2012年7月19日,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死亡5人。事故原因是事故地点长期未通风,有害有毒气体聚集;入井人员在未开启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情况下,冒险入井作业窒息造成2人死亡;3人在未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入井寻找人员导致相继窒息死亡,造成事故扩大。查处结果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给予1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终止5号井探矿行为,并处罚款270万元。
昭通市镇雄县山脚煤矿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5日,发生顶板事故,死亡3人。事故原因是事故地点位于交叉口,为应力集中区;工人更换木支柱时未加固临近支护,撤掉原有支柱后上方煤壁垮落导致事故发生。查处结果为:给予5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并处罚款90万元。
文山州丘北县煤炭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米冲煤矿于2012年10月10日,发生顶板事故,死亡4人。事故原因是采煤工作面位于断层附近,工作面木支护强度不够;回采时作业人员放炮后未及时加固作业面,顶板垮落导致事故发生。查处结果为:给予6人行政处罚罚款26.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责令煤矿停产整顿6个月,并处罚款1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