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月8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公司建设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5.94亿元,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600万吨。
据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唐山市,55.94亿元总投资中,资本金占30%,为16.78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投资39.16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根据唐山港公告,上述项目新建2个1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散货船建设)、3个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长171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600万吨(卸船1950万吨、装船3650万吨)。
唐山港表示,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工程项目的建设,将改变目前公司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实现“黑白分家”、“散杂分置”,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
公司称,煤炭专业化泊位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量和效益的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中港网了解,唐山港京唐港区36#-40#煤炭泊位工程工程位于京唐港第四港池北侧,新建的5个专业化煤炭泊位中,其中2个15万吨级泊位为焦煤进口泊位,3个10万吨级泊位为煤炭出口泊位。陆域包括堆场区及辅建区,总面积约158.58万平方米。
另据中港网资料,截至目前,唐山港煤炭实际堆存能力达到1322万吨,超过秦皇岛港,成为国内煤码头设计堆存能力最大的港口。其中京唐老港设计堆存能力255万吨,国投京唐港设计堆存能力230万吨,曹妃甸港煤一期起步工程设计堆存能力411万吨,煤一期续建工程设计堆存能力426万吨。
唐山港煤炭码头的建设与发展,将有效缓解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煤炭外运通道港口装船能力不足的矛盾,提高煤炭运输能力,满足沿海地区用煤需求,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大通道更加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