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参照2010年中国32.4亿吨的煤炭产量,十二五期间中国煤炭产量年增长率需要控制在3.8%以下。假设十二五期间中国煤炭产量对GDP的弹性系数与十一五期间相同,维持在0.59的水平,那么十二五期间中国GDP年均增长率不能超过6.5%。
但是6.5%的年均经济增长水平是不足以完成中共十八大所提出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因此要完成煤炭产量控制目标的关键是提高对煤炭的利用效率,降低单位煤耗。而这有赖于作为能源使用者----企业的微观决策。
然而,近几年中国煤炭投资井喷式增长,煤炭产量2011年突破35亿吨。中国煤炭市场呈现供销两旺。高投资源于高利润。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达61%。煤炭产业的粗放扩张显然不利于微观经营者提高煤炭使用效率和寻找替代能源。
目前中国执行的按量计征的煤炭资源税可以被煤炭企业轻易转移至终端价格,因此只是开了政府的财路,却无助于控制煤炭投资井喷的态势。
中国应对煤炭行业开征环保税。制定详细的煤炭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同的排放标准量采用不同的环保税率。这一税种将使煤炭生产企业合理补偿其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成本,抑制煤炭行业投资的高增长,改变煤炭领域结构性过剩的现象。从而激励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改善中国的能源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