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特派龙岩记者 郑瑜)记者从龙岩市煤炭资源管理局获悉,全市关闭小煤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动员大会于近日召开,并成立了以市长张兆民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督导此次兼并重组工作。据悉,到2015年年底,龙岩全市煤矿企业数将控制在49个以内,其中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占全市煤矿企业数的30%以上。
[现状]
煤炭行业缩水,安全存隐患
据介绍,龙岩市是福建省的主要产煤市,全市含煤面积约997平方公里,目前保有资源储量约5.35亿吨,担负全省大部分无烟煤供应。龙岩市产出的煤炭,50%供应本地需求,另外50%主要供应给福建省厦漳泉等沿海城市及广东省。
据龙岩市煤炭资源管理局(下称“煤管局”)统计,2012年,煤炭产量整体下降,全市143家地方煤矿共生产原煤732.14万吨,比2011年下降331.37万吨。“这主要是一个市场需求下降,加上政府加大力度打非治违,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停产的因素,导致煤炭行业2012年产量不高,部分煤矿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下无力支撑,已经开始自行关闭退出了。”
此外,据煤管局副局长廖英健介绍,由于历史原因,许多煤矿在垂直方向上重叠开采,形成“楼中楼”开采现象,若超层越界开采,很容易发生透水、气体中毒、冒顶等安全事故。另外,一些煤矿还存在水患资料不清、冒险作业、违法生产、从业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
[未来]
调行业结构,建问责机制
廖英健介绍说,为尽可能延长龙岩市煤炭的稳产期,“十二五”期间,龙岩市地方煤矿煤炭产量将严格控制在1000到1100万吨/年左右,为达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对煤炭行业内部结构进行政策性调整,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凡属不符合我省矿产资源规划、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等12种情形之一的小煤矿一律无条件关闭退出;属采矿许可证3万吨/年及以下等4种情形之一的合法煤矿,由县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后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关闭。其中除列入兼并重组范围需关闭的煤矿按兼并重组方案规定时限关闭外,其余各种情形的小煤矿都限定在2013年7月底前关闭到位。
此外,《意见》还将工作成效与相关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严格实行考评。
新罗区: 争取提前一年达成目标
新罗区是龙岩市重点产煤区,全区采矿权面积为150多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1亿多吨。昨日,新罗区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新罗区已组织本局、乡镇(街道)煤管站工作人员深入各矿与业主沟通,宣传相关产业政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各煤矿企业的产能、规模、采矿权范围、所有制形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为制定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目前还在做信息采集和补偿方案论证工作,特别是补偿方案,这关系企业切身利益,需要深入沟通,全面考虑。目前全区登记在籍的煤炭企业有59家,根据《意见》,2015年应控制在27家。我们初步计划2013年控制在34家,争取提前一年达成目标。”该负责人说。(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