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21日就核电站新安全标准召开专家会议,会议提出了有关核电站标准的核心方案,内容包括如何防范类似于福岛核事故的重大事故。
据悉,为了能够应对飞机撞击等恐怖事件和大规模自然灾害,方案中提议建立具备核反应堆冷却设备及备用控制室的“特定安全设施”,同时新建具有抗震功能、可在事故发生时用为现场对策总部的“紧急时对策所”。
迄今为止重大事故对策由电力公司自行负责,而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将其义务化。委员会计划22日提交关于地震和海啸对策标准的核心方案,本月末对这些方案进行汇总,在听取国民意见后于7月起实施该标准。由于电力公司落实其中部分内容需要时间,核电站重启时期也必将遭受影响。
本次的方案由核电站设计标准和应对超出核电站标准承受能力的重大事故的措施两部分组成。其中还要求分散配置具有过滤器的排气设备、电源车和可以移动的注水泵等。排气设备通过排放蒸汽来降低事故中升高的反应堆容器的压力。
作为丧失所有电源时的对策,以往只设想“短时间”即可,而新标准将要求安装最少可提供24个小时所需电力的电池,电池可通过电源车充电。方案中还提出,即使没有来自外部的燃料和预备品援助,也要具备可以保证至少一周期间安全运转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