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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企不堪“过头税” 去年至少超缴80亿

  钢铁企业去年遭遇寒冬,但在纳税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松手”。

  中钢协通过和多家钢企交流了解到,许多钢企有过被地方政府要求预缴税款的情况。这种“过头税”情况,在钢企财务统计中税款的应缴额和实缴额中也得到印证。

  对于钢企被征“过头税”一事,昨日(2月4日),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创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肯定有这个事儿”,企业说这是普遍现象,特别是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

  据悉,2012年中钢协80家会员企业应缴税款899.64亿元,实缴980.18亿元,超缴税额80.54亿元,超缴率约9%。

  钢企被提前征税

  中钢协数据显示,2012年会员钢企实现利润15.81亿元,同比下降98.22%。

  中钢协主管财务统计的副秘书长屈秀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统计的只是会员企业集团收入,如果单算钢铁主业的话,行业肯定不会盈利的。

  根据统计,截至1月31日,共有26家上市钢企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或快报,其中19家预亏或预减。

  在此背景下,很多钢企被地方政府要求预缴2013年税款,就成了雪上加霜。

  据悉,2012年中钢协80家会员企业应缴税款899.64亿元,实缴980.18亿元,超缴税额80.54亿元,超缴率约9%。

  中钢协称,矿产资源税等税种调高导致企业税负增加,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保证税收收入,向钢企超前征税。另外,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也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李新创求证时,他表示“肯定有这个事儿”,企业告诉中钢协,这个是很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在财政困难的地方,企业也不敢得罪。

  实际上,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较高、税源充沛时,也会缓征钢企的税收。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屈秀丽的证实,但她认为,缓征对钢企的影响并不大,而提前征收则会对钢企的现金流产生压力。

  税费优惠打折或取消

  “钢企的增值税、流转税是根据营收来确定,钢企体量庞大,因此超额、超前征收让钢企特别难过。”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表示,一些地区确实以补交和预交两种形式对钢企超额征税。

  对钢企而言,税费方面的烦恼不止提前缴税一项。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很多钢企自己建有发电厂,利用余压余热发电,属于循环经济范畴。这些自建电厂按规定可获得所得税等抵扣,但由于它只为企业自己供电,并不外售,只有内部销售发票。往年这些发票也可作为凭据,享受所得税等优惠,但今年就不行,很多地方不认可内部发票,不给税收优惠政策。

  另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近两年中钢协一直呼吁的重启“以产顶进”政策已经搁浅。

  按照“以产顶进”的框架,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作为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 (或免抵)17%增值税。去年我国符合“以产顶进”条件的钢材大约有700万吨。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国内大钢企曾联名呼吁重启“以产顶进”政策,也得到了批示,但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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