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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斗法”环保部内含玄机 涉事项目并未停工

中国最大的煤炭集团为何会高调反击环保部的处罚决定?尚方宝剑在握的部委为何高调公布决定,却低调处理违规企业?一起司空见惯的环保违规案,其后又有何隐情?

央企第一罚

“违规项目停产、罚款十万”,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领到了2013年环保部开具的第一张央企罚单。

2013年1月22日,环保部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公布对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分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2005年3月,该公司煤制烯烃项目通过环评批复,已于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但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至今未通过验收。

环保部认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违反了“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获知,事情源于地方政府配套的排污管线滞后,在2011年6月以前,近一年时间内,为不耽误煤制烯烃项目投料试车的进度,包头分公司将污水直接排入黄河中。

据悉,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的主供水管线、废水外排管线及雨水外排管线由包头市九原区负责建设,根据2005年8月17日包头市政府与神华集团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后期包头市政府的安排,最晚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除开出罚单,此次环保部还要求,2013年2月8日前,包头煤化工分公司须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

“正在风口浪尖,不接受任何采访。”尽管事发一周,1月31日,包头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李强仍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

公开资料显示,包头分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是世界首套、全球最大煤基甲醇制烯烃工业化示范工程,也是十一五期间国家核准的唯一一个煤制烯烃项目。

上述项目于2006年1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0年5月全面建成,8月打通全流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生产出合格聚烯烃产品。2011年1月正式开始商业化运营。

相较其他项目,煤制烯烃项目被神华集团寄予厚望。包头分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神华集团总经理张玉卓在2012年便数度造访该公司。

金融危机后,神华即提出“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的发展战略,在传统的煤炭产销之外,煤化工为另一新路。目前,神华已在内蒙古、宁夏、陕西、新疆等地筹建一大批煤直接液化、煤间接液化、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项目。

此次环保部的叫停令直指包头分公司,对神华而言,无异于当头一棒。

神华喊“冤”,冤从何来?

蹊跷的是,这样一起司空见惯的环保违规案,其后的演化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就在环保部叫停令公布1天后,2013年1月23日,神华集团和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在其官网发布两则内容雷同的澄清声明:包头分公司试生产至今,环保设施全部投入运行,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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