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国家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随着电煤双轨制的取消,暗中较劲多年的电厂与煤矿终于握手言和。从双轨制到市场化,电煤走了16年。电煤市场化之路迈开了能源改革的一大步,但能否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
新政来临 终结煤电企业16年争吵
1月25日,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运输销售部副部长张顺君一脸轻松。16年来,他终于有时间筹划春节期间与家人外出旅行了。
而前些年的这个时候,他给家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最近忙得很!晚上不回来吃饭!”
张顺君说的忙,其实主要还是去“吵架”。
“就电煤购销合同的事情,我几乎天天要跟电厂吵架。”张顺君说,而这种争吵往往从上一年底持续到第二年的3月。今年煤电签约是最近10年来最为顺利的一次,且早在1月中旬就完成了。
根据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与电厂达成的协定,2013年电煤供应量与2012年重点合同量相近,价格无明显下降。尤其重要的是,双方在谈判中约定,价格调整以环渤海的动力煤价格指数为参照,环渤海的动力煤价格波动幅度在4%以内不动,若超过4%就由双方共同协商调整。
“这样既可以避免以后煤炭价格过分波动,也可以减少因双方扯皮导致的‘煤荒’、‘电荒’。”张顺君说。
煤电企业为何今年能如此快地达成一致?
重庆能源集团董事长蒲恒荣一语道破:电煤市场化的政策“靴子”终于落地,能源体制改革结束了煤电企业间的争吵。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
电厂尴尬
“无米下锅”触恩怨
有数据显示,我国电力装机中70%以上是火电,且这一局面将长期持续,所以,电煤问题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核心问题。
为了保障电厂正常发电,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电煤双轨制,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煤电企业之间要签订电煤重点合同。
应该说,在特定时期和条件下,电煤重点合同对保障能源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政府强有力的指导下,煤电企业之间合作还算过得去。
然而从2001年开始,重点合同签订过程就不再平静。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需求日益增加,出现煤炭和电力双缺的现象。
煤炭市场特别是冬季用电高峰,多次出现电煤供应紧张的现象。
由于电煤价格低于市场煤,电煤重点合同往往得不到执行,煤矿以没有电煤为由拒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电厂出现“无煤下锅”的现象。
重庆主力电厂多次出现电煤库存量仅够电厂两三天的发电所用的情况,有的电厂还曾多次出现因无煤下锅、机组停机的现象。
不仅如此,即使是有煤,发电企业也经常抱怨电煤质量差,不得不用燃油以增加机组燃点,这不仅增加电厂成本,还发生多次因电煤质量差导致发电机组产生故障的现象。
为解决双方的纠纷,市政府曾要求质监人员驻厂检查电煤质量。
由于电煤紧缺,被谓为“黑金”的市场煤价格明显高于重点合同的电煤价格。有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1年这10年间,每吨重点合同煤价格平均低于市场价格150元,顶峰时差价达240元。
而这差价对煤矿企业来说就是黄金白银。
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称,重庆的8家电厂,有7家电厂的煤炭主要来自松藻煤矿。每年公司签订的重点合同达550万吨左右,这个差价相当于公司直接损失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