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煤矿建设生产秩序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四川省经信委以攀枝花红坭矿区“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为引导,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通过暗访、督查、典型案例查处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从7月17日起,对12市16个县(区)“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检查了市、县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情况,组织开展煤矿专项检查8次,排查隐患355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1份,罚款225万元。市(县、区)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非治违”的部署;对所属煤矿也进行了“打非治违”专项督查,督查煤矿245矿次,检查出安全隐患3415条,已整改3342条,整改率为97.86%;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不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2012年,国家能源局下达四川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是:淘汰落后矿井120处,产能366万吨/年。截止2012年11月底,全省已关闭淘汰落后矿井106处,淘汰落后产能47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9%,其中,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途径升级淘汰落后矿井82处(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产能345万吨/年;通过直接关闭淘汰落后矿井24处,产能126万吨。预计2012年全年淘汰落后矿井130处,淘汰落后产能600万吨/年以上,力争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小煤矿淘汰任务。
三、强化生产许可管理。一是推进专家审查制度。2012年5月,下发了《关于聘任四川省煤炭行业监管咨询专家的通知》,面向全省通过培训考试选聘了第三批387名煤炭行业监管咨询专家,对煤矿技改竣工验收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全面实现了专家审查制度。二是加强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全年全省包括技改竣工后新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7个,能力177万吨/年;延续煤炭生产许可证28个,能力424万吨/年;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112个,能力1341万吨/年。三是积极开展年检工作。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做了具体规范与安排。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抽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煤炭[2012]108号),对我省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省级抽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四、切实加强产能核定。根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办法》,规范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程序,统一了核定条件,完善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掌握的标准。2012年核定煤矿8个、净增能力26万吨/年。
五、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在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文件后,开发了功能更强大的《四川省煤炭行业监管平台》;并分期分批对全省各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了培训。目前,四川省煤炭生产监管所有工作均在网上完成。
为保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较快发展,四川省将继续推进煤炭生产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二是全面停产整顿,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夯实煤矿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