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3月4日从多个可靠渠道获悉,国家电监会或并入国家能源局,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的方案已通过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将提交3月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
根据消息人士透露,组建后的新的国家能源局,将升格为正部级,但仍然归国家发改委辖下。
按照程序,如果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该方案,中编办将制定相关的“三定”工作方案。上述消息人士表示,重组后,国家能源局编制将增加,内部官员职级也将相应调整。现任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可能是新的国家能源局局长的热门人选之一。
国家电监会一位内部人士亦向本报记者证实,“上述重组方案已经确定,不过电监会内部尚未传达相关文件和安排。”
前述消息人士分析,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重组后,能源监管的职能范围可能从电力行业扩展到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各个领域。“届时在机构设置上,有可能在能源局下设立多个监委,分管各行业的监管。”
当前,能源政策和监管职能分散在国家能源委、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电监会、安监总局等10多个部门。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等大型国有能源企业也承担部分政策性职能。
基于能源领域这种政出多门的碎片化管理现状,近年来关于组建“大能源部”的呼声高涨。中国能源研究会在去年9月向高层提交的一份报告中,也提出重新组建能源部的建议。
而按照上述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电监会与能源局重组后并未成立独立的能源管理部门,使得外界寄望甚大的组建“大能源部”的设想,可能再度落空。
消息人士分析称,虽然独立的能源部一时未能组建,但新的国家能源局如能升格为正部级,则能源局编制将增加,行业管理能力会有提高,不失为向着“大能源部”方向迈出过渡性一步。目前的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仅有112名。
此次的改革方案,与外界期待差异较大的另一点,是重组后的能源行业管理和监管机构未能实现分立。“这表明国家能源监管可能会在一段时期内采用政监合一的模式。”前述国家电监会内部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的能源监管机构设置中,只组建对电力行业监管的国家电监会。能源市场监管力量不足造成诸多乱象。电监会虽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但由于没有价格管理、投资审批等核心职能,因而成立10年来一直面临监管乏力的窘境。
“电监会成立后,国务院没有赋予很大的权力。这次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是撤销电监会,健全国家能源监管系统。除电力之外,能源监管还需要扩大到油气、煤炭领域。”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周凤起认为。
我国能源监管中的政监不分也一直备受诟病。在能源领域居主流的专家意见认为,目前国家发改委对能源价格与投资的管理更大程度上是行政审批,不是基于规则的现代监管;电网、石油企业内部成本缺乏监管,难以合理定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专家为此曾建议组建独立的国家能源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市场秩序、成本监管、垄断设施的公平使用和公平开放。
但政监分离改革面临现实的阻力,“发达国家市场准入、价格、成本、投资、服务质量和市场交易规则等监管职能都由监管机构统一负责,不可分裂。在我国,发改委的价格和投资审批仍将发挥作用,短期内难以纳入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范畴。”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
为此,中国能源研究会去年9月在一份报告中建议,短期内我国可采用政监合一、内部独立的机构设置模式。未来随着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再把能源监管机构独立出来,过渡到政监分离的模式。
而此次组建正部级国家能源局的改革方案,看上去采纳的正是上述思路。“问题是政监合一的机构设置相当于自我监管,监管机构受职权高低影响较大。无论是平行监管,还是自我监管都有困难。需要引入第三方对市场和垄断行业监管。”周凤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