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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黄泽民剖析垄断行业高薪高福利现象

    ★精彩话语

    “在‘提低、控高、扩中’这条主线上,‘控高’是难点中的难点。”

    “骨头再硬也应该啃下来,垄断行业工资过高其实已经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部分阻力来自于既得利益者。”

    “《若干意见》出台是个好事,但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是关键。”

    全国两会期间,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到底在哪里?如何寻找突破口?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

    黄泽民告诉记者,多年来,垄断行业高薪高福利的现象屡遭诟病,这也是中国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啃下来的“硬骨头”。

    黄泽民说,通俗地讲,收入可以分为两大块,一部分是“吃财政”的,另一部分则完全由市场来定。“对于不吃‘财政’的这部分,政府应该考虑建立完善的最低工资保障体系,对于‘吃财政’的这部分,更应该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诸如电力、电信、金融等大型垄断国有企业,他们所获得的利润理论上应该归国家所有,他们的工资待遇情况也应该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如今,垄断行业工资过高,实际上是挤占了国家,也就是百姓应得的份额,这在客观上构成了对全民利益的剥夺,是不公平的。“

    “所以收入应该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否则怎么体现公平性呢?”黄泽民进一步表示,应该对国有企事业高管及职工的薪酬给予合理评估,一方面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实际情况出发,同时也要参考外部竞争行业的工资水平,最终由立法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来决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应该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高管和职工的工资水平应和什么样的指标挂钩。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应该与市场接轨,甚至与国际接轨。面对记者的提问,黄泽民表示,问题不在于接轨,而是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下,并没有形成与市场接轨的成熟条件。垄断行业大多是行政垄断,并不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后形成的自发垄断,所以它们的技术水平往往并不高,其管理和提供的服务也存在许多问题。

    黄泽民告诉记者,企业目前无论从高管选拔机制还是内部管理运作方式来看,基本还是非市场化的,大多数企业高管并不是职业经理人。“这就又牵扯到一个问题,他们既是行政官员,又是企业领导,相当于一个利益共同体,那他们对改革能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紧迫感呢?”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部分阻力来自于既得利益者。”黄泽民一语中的,在他看来,收入分配问题能不能搞好,将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后劲以及社会稳定。

    制定和执行改革的总体方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在这条路上,必然会遇到以权谋私的特殊既得利益者的强力阻挠和反对。长期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值得期待的是,前不久,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个酝酿九年、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总算“水落石出”。《若干意见》提出,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

    “《若干意见》出台是个好事,但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是关键。”黄泽民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是一个单一的行为,必须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的改革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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