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专家解读
有利于能源统一管理
辽宁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专家孙教授表示,“此举将加强能源的统一管理,加强能源产业与发电企业的衔接,消除电力企业与其他能源企业之间的矛盾。”
说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很多人可能一知半解。据了解,电监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同时,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并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等。
虽然电监合并入国家能源局并不影响对供电企业的监管,但曾有媒体采访现任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他分析道,“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重组后,能源监管的职能范围可能从电力行业扩展到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各个领域。届时在机构设置上,有可能在能源局下设立多个监委,分管各行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