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煤村庄搬迁需新政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压煤村庄搬迁方面的法律法规。村庄建设与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脱节。由于搬迁安置用地没有纳入矿井建设用地计划,致使新村建设没有用地指标,村庄搬迁安置协调非常困难。煤炭企业对大范围、跨行政区域的塌陷地无法进行统一规划治理,而地方政府想治理又苦于资金短缺。
建议国家出台新的压煤村庄搬迁办法、补偿标准和新房建设标准等系列配套政策,政府和企业共同成立搬迁领导机构,将企业的赔偿费、征地补偿费、村民自筹资金等集中起来,进行搬迁村庄的新村建设。对能够复垦的采煤塌陷老村址,复垦后实现土地置换。如果企业不征地,采取“赔偿+复垦+保证金”的土地使用制度。(记者王丽丽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