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在环保部官方网站接受环评公示,如果一切顺利,两台机组将分别于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环评报告显示,陆丰核电厂位于陆丰市碣石镇以南约8km的田尾山,由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将建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总投资额约374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
环评报告称,“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排放方案,两台机组运行造成的个人最大年受照剂量远小于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的剂量约束值,对公众影响有限。”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能源战略研究中心”蔡国田博士称,核电是解决广东能源困境最有效的办法。据其介绍,2006年到2010年期间,我国内陆多个省份都在进行核电建设规划,但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发生后的第6天,国务院决定立即停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核电站,并暂停了新核电项目的审批。直到去年10月24日,《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两大核电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核电项目审批才“打开了半扇门”,因为“会议还强调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且明确了内陆核电在‘十二五’期间暂不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