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创卫”成果,推进“创模”“创城”工作,有效解决堆煤场所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煤炭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我市将对四区三县所有煤炭经营场所及煤制品加工单位堆煤场所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届时我市将规范建设煤炭集中交易市场。
据悉,通过前期市环保局调查,目前我市共有92家堆煤场所,主要用于煤的买卖及加工,长期以来,这些堆煤场产生的排污、粉尘污染较为严重,为有力遏制煤炭违法经营行为,消除城市内煤粉尘二次污染,四区三县将根据各辖区煤炭需求和使用情况,自行考虑适度规划建设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市场要对场地、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周边要配备高于设计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4米的防风抑尘网及围挡设施,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储煤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露天煤炭装卸区域应当设置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建成后,各区县将积极引导煤炭经营户搬入市场集中进行煤炭储存和交易,同时规范和完善进驻集中交易市场的所有煤炭经营户办理经营手续和内部管理制度。 (作者: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