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审计署公布了涉及电力、商贸、电信、航空运输等领域10家央企及3家银行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中国华能、国电集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三家电力央企在财务管理、项目投资、内部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
审计报告披露,上述三家央企共同存在账目作假问题,表现为未按规定核算收入和成本,多计资产、多计负债、少计或多计利润。
华能集团2011年多计资产1.93亿元、多计负债1.58亿元、多计利润0.35亿元。国电集团在2008-2011年多计资产0.67亿元、多计负债2.53亿元、少计利润1.63亿元,2011年多计利润6.22亿元。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在2009年-2011年,多计资产5.47亿元、多计负债3.5亿元、少计利润4516.67万元,2011年少计利润4059.08万元。
在执行国家政策、重大经济决策方面,被审计央企亦存在不少问题。
2008年-2009年,华能建设和收购2个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煤制甲醇项目;华能黄登水电站16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未经核准先行建设;华能骑马山风电等7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但81266.37亩土地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国电集团则有21个项目,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所属18家公司在尚未取得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36个项目占用土地14.48万亩。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尚有17台、总容量为57.4万千瓦的小机组未按计划期限关停。
在内部管理方面,三家电力央企也有不少薄弱环节。2010年-2011年,华能及部分所属企业在未上报国资委备案或同意的情况下,向地方政府庆祝活动、移民工程奶牛养殖项目等累计捐赠6025.38万元。
2007年-2008年,华能所属能源交通产业控股公司未经集体决策,租赁香港等地船舶进行运营,截至2011年底亏损8238.26万元;2008年-2009年,在江苏长三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即向对方预付购买煤炭款项4.6亿元,至2011年底有3.95亿元因对方未按时供应煤炭存在损失风险。
2009-2011年,国电所属5家企业13个收购项目存在收购价远高于评估价、在国电集团批复前先签订转让协议等问题,涉及金额21.74亿元。2011年,所属国电燃料未经审批,将2.58亿元借给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在工程项目招标上,前述三家央企均存在违规招标问题,且涉及金额庞大。2008年7月-2011年12月,华能集团及所属5家公司21个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19.93亿元。
2008年-2011年,国电集团所属宁夏太阳能有45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3.04亿元。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等5家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有47份合同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3.69亿元。
此外,审计报告还披露国电集团所属13家公司4617.79万元奖金未纳入工资总额;龙源电力[1.34%]4家下属企业超范围发放技术奖1362.20万元;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公司等5家单位以会务费、物业费等名义在成本费用中列支3399.5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