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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起较大煤矿事故中16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

     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监察厅13日公布了近期两起较大煤矿事故的查处结果,16名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名公职人员受到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处分,两个煤矿分别被关闭和兼并重组。

  2013年4月5日22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运达煤焦有限公司运达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0.28万元。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监察厅近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对运达煤矿技术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调度室主任、副矿长、矿长、总经理以及瓮安县派驻运达煤矿驻矿安监员等6名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运达煤矿法人代表处12万元罚款;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岚关乡、瓮安县4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责成瓮安县政府分管领导向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运达煤矿处49万元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运达煤矿相关证照,责成黔南州按照关闭煤矿的标准对运达煤矿实施关闭。

  2013年4月12日6时30分,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0余万元。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监察厅近日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对煤矿实际控制人、井下盗采区域劳务承包方负责人、调度室主任、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金沙县安监局派驻石板坡煤矿安监员等10名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茶园乡、金沙县7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属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责成金沙县政府分管领导向毕节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石板坡煤矿处49万元罚款;石板坡煤矿自2011年8月开始越界盗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责成毕节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板坡煤矿实施兼并重组。

  今年以来,贵州省煤矿安全形势严峻,至目前为止,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近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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