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称,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发改委正研究取消煤炭经营资格证。
煤炭经营资格证是煤炭生产、贸易企业的核心证照,决定企业是否有资格参与煤炭经营。
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煤炭经营资格证确认将被取消,同时部分煤炭项目的审批权亦将取消或下放,相关正式文件将在日后择机公布。
不同于政策范畴的改变,经营资格证的取消、审批权的下放更多意味着制度的改革,其成效将会影响到接下来一系列改革的进程,自然也会有更多的难点、疑虑、争议和讨论。
由于煤炭经营资格证涉及多方利益,取消将触动围绕审批产生的一系列利益寻租链条,注定阻力重重。尤其是在目前煤炭市场惨淡的经营环境下,真正的取消或许仍有待时间考验。
一证难求
煤炭经营资格证是煤炭贸易企业的核心证照,决定企业是否有资格参与煤炭经营。
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下称“《办法》 ”)规定,国家对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核和颁发;在地方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审核和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办法》还要求,对煤炭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储煤场地面积、环保条件设置门槛。“注册资金并不难,难在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政府不批地,你再有钱也没用。”有煤炭业内人士如是评价。
按照现有的申报流程,煤矿生产、经营企业若要获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一般应先向所在城市发展改革局(或经信局、煤炭局)申报,再向省级发改委(或经信委、煤炭厅)申报,筛选通过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受理,整个流程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国家发改委对全国经营企业进行数量总量控制,并向各省分配配额,在配额范围内且具备资质条件方可申领证件。目前,煤炭经营资格证主要包括煤炭批发经营、煤炭零售经营和民用型煤加工经销这三种。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要求各地不得随意降低审核门槛发放煤炭经营资格证,并明确规定:地方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终审颁发,一律由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部门负责,各地对市县(区)擅自颁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立即予以清理。
自此,煤炭经营资格证在全国各地开始一证难求。以浙江为例,继2006年制定《浙江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后,浙江省又在2007年、2010年两次资格延续时提高对企业准入的要求。公开数据显示,2006-2010年,该省通过年检共淘汰不合格企业627家。
“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是每年的1-3月,必须等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通过后才能办理3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商年检。不多发,每年年审一次,这证很值钱。”内蒙古一家煤炭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
再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发改委网站的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北京市有555家企业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比一年前少了38家。
从2011年起,无论是否涉及煤场和计量,北京一律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北京市对煤炭经营企业的环保要求和条件限制极为苛刻,近两年仅极少数企业如中铁物资集团北京公司,获得了经营资质。”前述煤炭公司负责人称。
实际上,2005年以后全国就基本停止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批。这意味着,只要有此证在手,就不愁没有钱赚。除了极少数国家重点保障的大用户外,其他用户不通过持证中介,就无煤可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