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四川省除国有重点煤矿外所有煤矿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四川省除国有重点煤矿外所有煤矿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发布日期:2013-06-06 20:29:51
新闻归档
为深刻吸取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教训,坚决扭转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强力推进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工作,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6月2日联合发文下发《关于停止煤矿井下一切作业活动的紧急通知》(川安监[2013]117号),要求全省所有煤矿(除国有重点煤矿以外)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包括生产、建设以及整改行为),已经复产和进入整改程序的煤矿要立即停止作业,且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通风、排水、瓦斯监测监控、巡检等工作。《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市、区)只有完成了今年第一批关闭任务、落实了第二批关闭名单、完成兼并重组方案编制审批上报后,方可按照专家核查隐患、整改方案审批、制定整改期间防范措施、组织现场验收、批准复产复工的程序受理复产复工申请,启动整改、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煤场储存的煤质变化
上一篇:太原今起分区域公布空气质量 列入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