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水金泰实业有限公司高碳铬铁项目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违法行为: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该公司高污染、高能耗性的高碳铬铁项目已建成,且长期违法生产。2011年省环保厅对其实施挂牌督办,至今未摘牌。
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6万元,已责令停止生产;向白水县人民政府发函,商请实施断水断电的停产措施。
2、高新区尚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违法行为: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总排口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总排口污水长期超标排放。
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2.7093万元,市环保局已向其下达限期整改决定。
3、大敷峪罗夫河流域华金路段沿山采石企业非法采石案
违法事实:罗夫河华阴、华县段沿线12个采石场(点)均在禁采区、可视区内长期违法开采。所有采石企业对山体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多处山体被切成垂直切面,向河道倾倒废渣,污染罗夫河,造成河道堵塞,影响泄洪。
采取措施:华阴、华县对各自区域内的石材开采秩序依法进行全面整顿规范,共取缔非法企业24家。
4、澄城顺昌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案
违法事实:该公司在焦炉生产线正常生产情况下,闲置已建成的脱硫、脱胺设备,厂内气味刺鼻;焦炭破碎工段、堆煤场、焦炭堆放场未采取防风抑尘网和喷洒等降尘措施,焦炭转运过程扬尘严重。
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03万元,限期恢复运行脱硫、脱胺设施并改正违法行为。
5、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违法事实:该公司已建成的一条3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线未取得环保部门试生产批复,擅自于2012年10月22日开车调试运行,至今未验收;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入渭河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132.1mg/L超标10倍;3号锅炉脱硫设施尚未建成,且1号、2号锅炉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擅自将1000吨左右的固体废物磷石膏倾倒、堆放在临渭区程家蔡郭村310国道南侧,未采取防扬散措施。
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已挂牌督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69.838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6、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防”措施不到位案
违法事实:该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硫酸渣、硫精矿堆放场地建设不规范,喷淋设施损坏,防扬散措施不到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加盖棚布,扬尘污染严重。
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矿冶分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限期整改。
7、富平、蒲城土法石灰窑环境污染案
违法事实:富平和蒲城大多土法石灰窑无任何手续和环保设施,原料、产品露天堆放无防扬尘设施。
采取措施:两县已制定白灰行业产业规划,关小上大,更新生产工艺,引导现在白灰企业进行整合,加快发展新型节能环保石灰企业。通过两县政府第一阶段整治,公路沿线及村庄附近的石灰窑及白灰企业已基本拆除到位。
8、渭南华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偷排案
违法事实:4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渭南华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污水直排渭河。
采取措施:临渭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达停产通知,封堵违法排污口,拆除水泵电机,杜绝污水外排,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0万元。目前该企业已拆除了院内排污口的水泵电机。
9、大荔县赵渡镇楚新娜合金冶炼厂、澄城县新建炼铅厂、潼关县炼铅厂涉铅企业违法建设案
违法事实:大荔县赵渡镇楚新娜合金冶炼厂、澄城县新建炼铅厂、潼关县秦东镇桃林寨新建炼铅厂均利用拆解废旧电瓶后的铅板,冶炼再生铅,无任何环评、危险废物处置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
采取措施:目前,大荔县赵渡镇楚新娜合金冶炼厂、潼关县秦东镇桃林寨新建炼铅厂已被断水断电,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对澄城县新建炼铅厂违法问题,市环保局已将企业违法情况向澄城县政府通报,督促对该企业予以关停。
10、蒲城县农化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污染环境案
违法事实:蒲城县农化工业园区3家涉水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开工建设;9家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竣工验收,长期违法生产,造成卤阳湖水质污染。
采取措施: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13年底前务必建成投运。在未建成投运前,市环保局对蒲城县农化工业园区和食品工业园区涉水项目实行限批;蒲城县环保局已对蒲城县农化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