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立项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郑商所动力煤期货的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无论是煤炭企业还是电力企业,市场各界对动力煤期货都抱有很大的希望,都希望该产品能早日上线,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套保市场。
动力煤市场化迫切需要期货工具避险
2012年12月,国务院发文正式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这标志着我国煤炭市场全面放开,动力煤价格完全走向市场化。
当前,随着2012年出现煤炭价格急剧下滑,我国煤炭市场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反应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定价机制来解决供求问题,进一步促进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是近期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2012年10月,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立项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这标志着经过长达3年之久的研究工作,动力煤期货上市工作正式启动。
事实上,自2010年期,我国重要产煤大省先后开始了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工作,一方面是煤矿数量大幅减少,另一方面是产量大幅增加。经过资源整合后,有效提升了产业集中度,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煤炭市场形成了一批行业优势明显的大集团。
与此同时,自2009年我国首次由煤炭净出口国转变为净进口国之后,我国煤炭进口量连续3年快速上涨。煤炭进口量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煤炭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更加紧密,而国内外市场联动因素在煤炭价格中的体现更为直接。
加之国内的煤电一体化方兴未艾,如中国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神华集团2012年6月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大5720万千瓦,成为我国第五大发电集团。据统计,我国五大发电集团2012年控股煤矿生产原煤合计2.36亿吨,自给率达到22%左右。
相关行业积极支持动力煤期货
动力煤完全市场化、大规模的海外进口、从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价格的巨幅波动等等因素综合起来,这使得动力煤期货成为当前业界关注的焦点。
由于期货市场的特殊功能,如价格发现、风险规避、定价参考等等,业内普遍认为,当前现货市场已经放开,而急需一个市场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工具。动力煤期货在优化资源配置、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缓解煤电市场毛短、争取国际定价权、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认为,上市动力煤期货后,通过各月份形成的系列动力煤期货价格体系,能够为煤炭、电力等上下游企业签订长、短期协议提供有效参考,可以有效减少定价分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这也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煤炭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内容。
从煤电联动角度上看,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而动力煤作为目前占比最大的火电原料,通过期货市场的实践摸索,能够为未来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目前,主要动力煤生产、消费企业对动力煤期货态度积极,并持积极态度,而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希望郑商所能尽快推出该期货品种。
合约制度设计有亮点
从郑商所透露的合约设计细则上看,动力煤期货的特点主要是依托现货市场现有的特点进行开发,在合约设计、实物交割、风险控制制度上都有所创新。
首先,由于动力煤没有国家标准,所以郑商所设计标的物是参考业内最关注的两个指标:发热量和全硫。具体为:基准交割品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千卡/千克的动力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4700千卡/千克的可以交割,交割用动力煤干燥基全硫小于等于1%。
郑商所认为,通过确定上述指标的基准值,并设置替代交割品和升贴水计算方法,可以较好地解决动力煤期货的标准化问题。
其次,在交割上,郑商所采用与现货市场完全一致的车(船)板交割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还引入厂库交割方式。制定厂库的条件是该煤炭生产、贸易既在北方港口有存货,也在坑口或某些物流节点也有存货。将这些企业确定为厂库,就意味着他们具有开具期货交割用信用仓单的权利,期所出具的信用仓单在期货市场可以自由流通,持有信用仓单的买方可以到厂库提前确定的提货地点提货。这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买方提货和运输要求,灵活地解决动力煤的运输问题,为交割提供便利。
第三,在期货交割基准价问题上,郑商所选择秦皇岛港船板交货价(港口平仓价)作为动力煤期货的交割基准价。由于秦皇岛港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集散地和下水港,2012年该港发运量为23455万吨,其价格在全国具有明确的主导力,是全国动力煤价格的“风向标”。
随着我国动力煤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推出动力煤期货的时机已经成熟,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论证,动力煤期货研究基本完成,动力煤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工作已基本完成。郑商所负责人表示,力争在年内推出该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