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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再打“服务牌”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正式成立。会议同时公布国务院“大三定”方案,及各司局“小三定方案”。

至此,始于今年3月底的国家能源局重组工作画上句号,位于长安街86号的原国家电监会也将摘牌,成为能源局另一个办公地点。

目前,新组建能源局各司局负责人也已宣布任命,所形成的基本格局是原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正局级人员各占一半。此外,原电监会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仍保留,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由能源局编制后报中编办批复。

在重组中,有部分原电监会官员分流至电力企业。其中,原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已经就任大唐集团总经理,另有一位正局级、多位副局级官员分流至电网公司。

与重组之前能源局重视项目审批不同,能源局职能和定位将有较大变化。中编办赋予的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势下,国家能源局重新打“服务牌”,以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地方和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国家能源局开始尝试向宏观战略、宏观规划、宏观政策、能源改革和能源监管等领域转移,微观管理上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强调事后监管,逐步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监管”的管理格局。

在能源局内设机构上,本报记者获悉能源局重组后新增两个司局,分别是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原政策法规司改制为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市场监管司在国家对电力监管的基础上,将监管范围扩至煤炭、油气、新能源领域,并将推动能源市场化建设。电力安全监管因专业性强,国家安监总局不具备相应监管能力,仍保留在能源局旗下,电力安全监管司承担原电监会多数职能。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则由原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电改办)等部门重组而成,主要承担能源法律法规体系、能源监管体系、能源体制改革措施等方面研究,是能源局的智囊机构。

重组后,能源局主要业务司局有十三个:综合司、法制与体制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电力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气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核电司、国际合作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人事司等。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电力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法制与体制改革司等部门负责人由原电监会官员担任,其余司局由原国家能源局负责人担任。

在改革进程中,国家能源局领导层形成“一正五副”格局,改变之前“一正四副”的架构。根据国务院任命,史玉波(原电监会副主席)、刘琦、王禹民(原电监会副主席)、张玉清、许永盛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戴晓曙(原国家能源局纪检组组长)任能源局党组纪检组长,谭荣尧(原电监会党组成员、总监)任能源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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