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湖南省14个市州有13个市州产煤,现有煤矿981个,煤层薄、赋存条件差、规模小,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73对,占全国的40%左右,是中国灾害十分严重的省份。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多次强调“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多次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安排,深入一线督查调研。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有力推动了该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下发以后,湖南副省长盛茂林多次深入重点产煤市县煤矿就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督查调研。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将《七条规定》发送至所有煤矿企业,要求在井口张贴,并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此外,该局还组织各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宣贯和培训,签订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承诺书。
湖南始终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据悉,该省省政府出台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奖补办法,每抽1立方瓦斯奖励0.15元,每利用1立方奖励0.2元,每建1座瓦斯发电站补贴80万元。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严把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关,将评估工作同隐患排查治理、专家会诊和监管执法结合起来,将评估结果运用同停产整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结合起来,务求实效。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面实施停产整顿;对“五证一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整改无望或矿主放弃整改的,一律停止一切采掘活动。
湖南将“打非治违”与推进正规开采同步推进,确定了“四取缔、四淘汰、四实现”工作目标,该省取缔非法反弹矿井14处,关闭不予利用井筒162个,关闭淘汰矿井10对,淘汰落后产能46万吨。有效推进采掘机械化,出台每建1个机采工作面奖励10万元的政策。目前,该省已建成机采工作面28个,5对矿井实现了综采。